标准名称: |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 |
英文名称: |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use in the presence of combustible dust—Part 7:Type of protection pD |
中标分类: | 电工 >> 低压电器 >> 防爆电器 |
ICS分类: | 电气工程 >> 特殊工作条件用电气设备 >>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0-08-09 |
实施日期: | 2011-08-01 |
首发日期: | 2010-08-09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 |
提出单位: |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 |
起草单位: |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
起草人: | 李书朝、高峰、吴建国、陈瑞、周京、刘绮映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08-01 |
页数: | 16页 |
GB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要求,规定在设备外壳内充入一定的保护气体(空气或惰性气体),使其压力高于外部环境压力,以防止粉尘进入不含可燃性粉尘释放源的外壳,避免在外壳内形成可燃性粉尘环境。
本部分还规定了结构和试验的具体要求,包括拟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中正压保护型“pD”电气设备的防护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外壳及其关联部件的结构要求,如果有的话,还包括保护气体用进气管道和排气管道,以及为保证形成正压和保持正压保护型“pD”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装置所必需的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内部粉尘释放源的正压外壳的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或不具有内部粉尘释放源的正压房间。
本部分不适用于那些不需要大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火炸药粉尘或自燃物质。
本部分不涉及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混合物的危险。
没有内容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正压原理 3 5 通用结构要求 3 6 温度极限 4 7 安全措施和安全装置(静态正压保护除外) 5 8 静态正压用安全措施和安全装置 7 9 保护气体的供给 7 10 检查和试验 7 11 标志 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保护气体源的管道 10 图A.1 沿管道和通过正压外壳的静态过压示例 10 图A.2 带风扇的正压型旋转电机中的静态过压示例 11 表1 对正压保护故障的要求 6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247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755—2008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IEC60034-1:2004,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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